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6,8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4%。近日,本公司接到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函告,因其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6,853,300股,冻结期限6个月,自2005年10月2日至2006年4月1日。由于同一案件该股权两次冻结公告刊登在2004年8月20号和2005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