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戈德,持有本公司66.45%的股份”)通知,获悉有关该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已取得实质进展,该公司及该公司的三方股东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投资开发总公司、山东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在北京与天津中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迈集团”)签署了《合作与保密协议》。
    二、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该协议,中迈集团在向北京戈德及其三方股东支付壹仟万元收购定金后,将获得收购北京戈德不低于50%的控股权和一定时间内的独家谈判权;协议五方约定将以最大之诚意和努力在2004年度内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协议签署后,收购方所付定金可从应支付的收购总价款中扣除。
    在此期间,如因收购方主观原因致使合作无法进行,则收购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转让方中的任何一方的主观原因致使合作无法进行,则转让方须双倍返还定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作无法进行或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则转让方须在获悉该事项后的一个月内如数返还定金(不含利息)。
    三、中迈集团简介
    全称:天津中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集装箱控股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是集生产、加工、贸易、投资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注册资本2575万元美元,公司注册地: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0号科园大厦,法定代表人:孙赞平。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仅是意向性的法律文件,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及生效尚需评估、审计、有权机构的批准等各项条件的具备和成就,因此,上述事项对本公司2004年中期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2004年全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及长远影响目前尚不能准确评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敦促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进展的通知》
    2、《合作与保密协议》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