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石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90%的股权及八项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出售资产及股权的相关资料,经本人审阅并就有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此次出售资产及股权的决议,有利于公司集中有限的财力和精力经营有盈利能力的资产,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在一定程度减轻了公司经营压力,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二、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及股权两项交易均为非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的确定是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权及资产转让尚需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北京京门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的此次资产收购事宜尚需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确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 姚德骥 马君潞    200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