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北京旅游
    股票代码:00080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泰安路9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泰安路9 号
    邮政编码:102308
    签署日期:2006 年12 月29 日
    声 明
    1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2 、本次权益股份减少因法院司法裁定引起,自法院裁定之日起生效,无需
    获得相关部门的授权和批准。
    3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旅游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北京戈德、本公司: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北京旅游: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置成房地产:北京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泰安路9 号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480900
    组织机构代码:10233320-1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自动售货机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开发后的产品、食品、饮料、棉、麻、土畜产品、纺
    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租赁设备;投资
    及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经营期限:2001 年9 月24 日至2021 年9 月23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国税门字110109102333201 号, 地税京字
    110109102333201000 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北京戈德
    33.33%股权)、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戈德33.33%股权)、北京京西
    新南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戈德18.33%股权)、天津南开戈德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北京戈德15%股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泰安路9 号
    邮政编码:102308
    二、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它国 家和地区居住权 公司任职 李 伟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长 贺 强 中国 中国 否 总经理 张丰收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王绍凯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王志华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韩玉卫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杜 煜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李明智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戈德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
    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法院依法冻结拍卖本公司所持
    北京旅游股权的结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在北京旅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法院依法拍卖本公司持有北京
    旅游股权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与北京旅游、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区国资委)于2006 年9 月25 日在北京签署《关于
    债务重组的协议》,本公司同意受让区国资委应付北京旅游债务共计人民币
    59,831,751.22 元,并向北京旅游支付该笔款项。
    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北京旅游上述债务,应北京旅游请求,北京市门头沟
    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北京旅游限售流通股1975 万股,并委托北京
    富士比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 年12 月10 日进行拍卖。
    本公司于2006 年12 月28 日收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6)门执字第1365-2 号),裁定置成房地产以五千一百一十五万二千五百
    元的成交价,拍卖成交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旅游”限售流通股一千九百七十五
    万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在上述1975 万股北京旅游的股份过户到置成房地产名下后,本公司将减少
    持有北京旅游限售流通股1975 万股,即累计持有北京旅游股份750 万股,占北
    京旅游总股本的5.46%。
    本公司持有的北京旅游股份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北京旅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
    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其它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强
    签署日期:2006 年12 月29 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 区泰安路9 号 股票简称 北京旅游 股票代码 000802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 区泰安路9 号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是 □ 否 √ 本公司不是北京旅游的第一 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 本公司不是北京旅游的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 2725 万股 持股比例: 19.82%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减少1975 万股 变动比例: -14.36%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 否 √ 本公司没有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增持北京旅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经自查,本公司在此前6 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北京旅游的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强
    签署日期:2006 年12 月29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北京戈德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关于债务重组的协议》;
    4、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门执字第1365-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