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戈德)未能如期偿还本公司债务,应我公司申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725万股中的197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4.36%),并委托北京富士比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2月10日进行拍卖(详见公司2006年11月16日和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006年12月28日,我公司收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2006)门执字第136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买受人北京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五千一百一十五万二千五百元的成交价,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旅游”限售流通股一千九百七十五万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本次司法裁定后,北京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19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北京戈德将减少持有本公司股权1975万股,即持有公司股权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
    上述事项对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股本总数没有影响,但本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
    通过此次股权拍卖,公司收回北京戈德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