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日前接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的通知,获悉公司股东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戈德",持有本公司19.82%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25万股中的197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36%)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冻结。
    由于北京戈德欠本公司人民币5983.175122万元债务,不能履行给付义务(详情见本公司2006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应我公司请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8日依法冻结北京戈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75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4.36%,冻结期限为一年。
    截止目前,北京戈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25万股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上述事项对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