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李伟董事、王绍凯董事、张丰收董事、韩玉卫董事等4位董事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招待所、门头沟区国资委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对于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是战略发展的重大举措,收购优良资产,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已由具有相关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转让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形成同业竞争;
    3.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О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