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9月27日、9月28日、9月29日,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30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戈德")持有本公司7725万股股份,其中2800万股已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的通知,抵偿给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昆仑琨"),截止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此2800万股股权过户后,北京昆仑琨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另因北京戈德不能偿还对北京昆仑琨的债务,应北京昆仑琨请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北京戈德持有的本公司2200万股股份,并将于2005年10月8日由北京大田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本公司已将上诉重大事项及时作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本公司2005年8月31日、9月27日、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经咨询控股股东和本公司管理层后确认,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О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