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戈德",持有本公司772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45%)持有的本公司2200万股股份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冻结。
    由于北京戈德欠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人民币7725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2005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因北京戈德不能履行给付义务,应申请人请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6日依法冻结北京戈德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份2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8.92%,冻结期限为一年。
    北京戈德持有本公司7725万股股份,其中的2800万股已根据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的通知,抵偿给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截止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详情请见本公司2005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另上述2800万股股权过户后,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北京戈德目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725万股全部处于冻结状态。
    上述事项对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О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