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京西
    股票代码:00080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村委会院内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村委会
    邮政编码:102308
    联系电话:010-69802754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裁定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8月31日
    特别提示
    一、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次股份变动系由法院司法裁定,自法院裁定之日起生效,无需取得相关部门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京西旅游的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京西旅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公司与京西旅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北京昆仑琨、本公司: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
    ST京西、京西旅游: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戈德: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村委会院内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487137
    组织机构代码:10235170-9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钢材、木材、水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金银)、拖拉机、汽车配件、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百货、副食品(盐销售)、烟(零售)、酒、糖等。
    经营期限:200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国税门字110109102351709号;
    地税京字110109102351709000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村委会
    邮政编码:102308
    联系电话:010-6980275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产权关系图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北京华丰房地产 冯村经济合作社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5.33% |4.67% -------------------------------------- | 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介绍
    1、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经济合作社:持有本公司95.33%股份,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
    2、北京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67%股份。注册资本:2000万元;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钢材、装饰材料;房地产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
    三、公司董事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它国家和地区居住权 闫永成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闫永霞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闫洪斌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闫永钢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四、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昆仑琨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截止本次持股变动之日前,北京昆仑琨未持有ST京西的股份。
    2005年4月5日,京西旅游、北京戈德与本公司签署《关于债务转让合同》,本公司同意受让北京戈德对京西旅游的7725万元债务,并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京西旅游7725万元(详情请见京西旅游2005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因北京戈德未能如期偿还上述7725万元的债务,应本公司请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门区法院)于2005年7月7日依法冻结北京戈德持有的ST京西国有法人股2800万股。
    门区法院依法委托北京大田拍卖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8月2日、8月13日及8月26日将上述2800万股ST京西股权进行拍卖,但三次拍卖均未成交,门区法院于2005年8月29日发出通知,依法将上述2800万股ST京西股权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4626.72万元人民币抵偿给本公司。
    截止目前,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上述ST京西的股份过户到本公司名下后,本公司将持有ST京西2800万股股权,占ST京西总股本的24.08%,为京西旅游的第二大股东。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ST京西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其它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通知》
    3、《关于债务转让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永成
    签署日期: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