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29日(星期五)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10日上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7名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孟祥科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韩玉卫先生、独立董事姚德骥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莉萍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关于解除公司与"文华伟业"〈授权经营协议书〉的议案》
    本公司与北京文华伟业饭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文华伟业")于2002年6月4日签订《授权经营协议书》(详情见本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中有关托管事项的内容),由于文华伟业未完成协议书中规定的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6%以上的经营目标,也没有委派相应管理人员对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同意解除《授权经营协议书》。
    解除公司与"文华伟业"〈授权经营协议书〉,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3.经总经理王绍凯先生提名,聘任庞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庞兴华先生符合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推荐、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的《聘任庞兴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八月十日
    附:庞兴华先生简历
    庞兴华先生,29岁,金融学硕士。曾在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和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顾问部任职。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并通过了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