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61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召开。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李伟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王绍凯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孟祥科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韩玉卫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刘利华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王绍凯受李伟董事长的委托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1、鉴于有6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股权及债权债务转让的议案》(内容详见本日《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转让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2、同意监事会提出的《关于将〈关于公司股权及债权债务转让的议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2005年4月18日)审议的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