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戈德",持有本公司66.45%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725万股中的697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日前分两次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冻结。
    由于北京戈德欠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下称"申请人")人民币70,638,750元,应申请人请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29日冻结北京戈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82725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24.32%,冻结期限为一年;于2005年1月20日冻结北京戈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4775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35.68%,冻结期限为一年。
    上述事项对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