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1年2 月16日上午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利华先生主 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728.7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6.4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审议 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刘利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郑长青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葛冰如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郭春山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杨锡铨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冯鸣鸣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李信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宋子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王淑云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任蓉芬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注:当选董事、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01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1999年度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市商业银行申请三年期5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所属北京石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 银行申请6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北京石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承担债务方 式零值收购北京赛阳特种水泥制造厂的议案》。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将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新能源、新材料、 电源、电池、组合电源、电动工具、电子、通讯产品及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的开 发、研制、转让、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智能电动自行车(限于北京境外销售)、 电动三轮车、电动残疾人车、电动专用车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煤 矸石砖及相关生产设备、技术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水泥、特 种水泥的生产、销售等。
    同意7728.77万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由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邸晓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投 票表决由监事会召集人宋子平先生监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