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2日接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龙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68.5%股权)转呈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公司开具的《拘留通知书》,称北京龙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利华(注:刘利华兼任本公司董事长)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05年1月15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由公司副董事长葛冰如女士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公司高管人员均正常工作,北京龙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