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7年11月 15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水闸北路21号龙泉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到会股东21人,代表 股份7506.3万股,占总股本的71.49%,符合《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大会经审议 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二、表决通过《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选举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刘利华、王维良、葛冰如、郑长青、李旭、邓秀泉、郭春山;
    四、选举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宋子平、任蓉芬、王淑云;
    五、审核通过《公司设立期间费用的报告》;
    六、表决通过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方案;
    七、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的报告》;
    八、表决通过公司A种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阎梅、孙燕现场公证,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11月17日
    
    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刘利华先生:本公司董事长。1954年出生,大专,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 京市门头沟区水泥厂厂长、区政府经委副主任。1981年被评为全国技术革新能手, 1979、1981、1983、1996年先后四次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现任北京龙泉宾馆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维良先生:
    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59年出生,大学本科,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曾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工商局从事企业管理、商标广告管理、人事管理、市场管理、 经济检查等工作。曾历任门头沟区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 政研室副主任、区体改办主任。现已免去政府行政职务。
    葛冰如女士:本公司副董事长、总会计师。1948年出生,大专,注册会计师, 中共党员。曾在新疆克州康苏水泥厂、北京门头沟区业余体校做会计工作,曾历任 区经委财务科副科长、区财政局科长、总会计师。现已免去政府行政职务。
    郑长青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 任中翰科技经济发展总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邓秀泉先生:本公司董事。1948年出生,大学文化,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 水电站安装队长。曾荣获北京市劳动模范、门头沟区优秀党支部书记、十佳企业家 等称号。现任北京市瑞驰钻石厂厂长、党支部书记。
    李旭先生:本公司董事。1950年出生,大专,中共党员。曾任门头沟区永定镇 党委副书记、镇长。曾任潭柘寺乡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经理。1991年被市委市政府评 为教育工作优秀领导干部,1994年被市人事局评为先进个人,1993年当选为北京市 第十届人大代表。现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郭春山先生:本公司董事。1950年出生,大专,中共党员。曾任门头沟区大峪 酿造厂车间主任,现任北京市门头沟百货商场经理。
    宋子平先生: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37年生,中专,中共党员。曾在门头沟纺 织品公司计划科、门头沟商业局财务科工作,曾任门头沟百货公司财务科科长、门 头沟区审计局局长。
    王淑云女士:本公司监事会监事。1951年生,大专,中共党员。曾在门头沟工 业经委建筑队工作,现任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
    任蓉芬女士:本公司监事会监事。1963年生,高中毕业。曾在门头沟区潭柘寺 公园、戒台寺公园工作,现任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