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千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份共计(大写)叁仟玖佰叁拾陆万肆仟股,(小写)393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9.81%)全部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质押期自2002年9月13日至双方申请解冻日止。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002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毕。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