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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10780 万股法人股于2006 年12 月15 日在湖南省吉首市进行了公开整体拍卖,2007年1月4日收到相关法院下达的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6)州民破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湘泉集团)破产清算组在对湘泉集团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于2006年12月15日依法委托湖南省拍卖公司、湘西自治州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湖南盘龙企业拍卖有限公司对湘泉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份7780万股进行了拍卖。中皇有限公司竞拍购得7780万股。根据2006年12月13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中皇有限公司签订的联合竟拍委托协议,以及2006年12月15日省拍联确字(2006)第3号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皇有限公司持有其中的4143.4万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其中的3636.6万股。据此,裁定如下:对中皇有限公司持有的4143.4万股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予以确认;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3636.6万股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予以确认。
    二、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4)株中法执字第99号民事裁定书。经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同意,于2006年11月17日将法院冻结的被执行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股3000万股委托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日依法委托湖南省拍卖公司、湘西自治州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湖南盘龙企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股3000万股,2006年12月15日中皇有限公司以456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价竞得。据此裁定如下: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3000万股归买受人中皇有限公司所有;解除对被执行人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3000万股的冻结。
    通过以上裁定,目前中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71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7%;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63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收购报告及权益变动报告将在三日内公告。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