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经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拟与资产收购、出售相结合,经有关部门同意,本公司从2006年12月25日起停牌,直至本公司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规定复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尚未最终确定,仍存在取消股权分置改革或者长期无法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能性,因此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可能较长。本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沟通,争取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在指定报刊上的信息披露。若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本公司股票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