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潇湘晨报》发表了《中信集团看上酒鬼酒?》的文章,文章提示:"据传,当地政府和湘泉集团已经接触多家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而其中最具轰动性的则是超级实力机构--中信集团"。文章并引用有关人士"酒鬼找的则是中信,中信看中的主要是酒鬼的市场品牌和部分土地。"的说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传闻向大股东和湘西州政府了解情况,特作澄清声明如下:
    目前,公司在湘西州政府的领导和主持下,正在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截止公告日,公司仍未与任何一家企业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方面的协议(包括意向性协议)。
    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