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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26,471,248.8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55,565.5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5,415,683.36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5%的法定公益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622,688.99元。公司董事会提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2年末总股本252,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分配7,5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062,688.9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2002年度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选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万早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拟提议孟庆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3年6月11日在北京召开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