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等媒体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以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和网上路演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东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非流通股东在充分考虑广大流通股东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订,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将延期至2006年3月9日披露, 并申请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10日复牌。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