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7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05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徐仲华先生因病请假,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雷家骕先生和郑振龙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举手或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议案:
    1、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郑建国、丘亮新、张仲平、张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时儆、刘雄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见附件一。
    2、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的提名,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吴试明、梁超、丁炯、王克仁和陈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王克仁、陈平为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简历见附件二。
    3、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5年8月15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建国:男,现年57岁,大专学历,MBA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经理;曾获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建筑系统优秀企业家称号,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党组副书记、法定代表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丘亮新:男,现年42岁,大学学历,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曾获福建省企业家联合会第十届优秀企业家、福建省企业评价中心授予省十佳企业管理人;2001年被三明市人民政府评为"三明市劳动模范"。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
    张仲平:男,现年48岁,大学学历,副研究员。历任福建省科技出版社编辑,福建省经济研究中心副处长、处长,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综合策划处处长、总裁助理;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玲:女,现年42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制糖工业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轻工厅、轻纺总公司生产财务处副处长,福建省轻纺总公司财务处长,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陈时儆:男,42岁,大学学历,MBA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工程咨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城建规划部副主任,福建中青审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福建省工程咨询中心项目三处处长。
    刘雄:男,37岁,大学学历,律师,历任福建省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公司法律顾问。现任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附件二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试明,男,现年56岁,大专学历,政工师,历任南京军区总医院政治部副团职政治协理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人劳处副处长。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监察审计室主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梁超:男,现年39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科员、主任科员,武夷(美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夷(菲律宾)有限公司6PY-1项目部经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副经理。现任福建建工国际工程公司副经理。
    丁炯:男,现年42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现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州分公司财务科科长,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克仁:男,现年56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教育处、开发部科长,福建省侨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侨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平,男,现年40岁,中专学历,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生产科科员、主任科员,福建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经理助理。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董事、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或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雷家骕 郑振龙
    2005年7月13日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现就提名陈时儆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盖章)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现就提名刘雄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盖章)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时儆,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时儆    2005年7 月13日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雄,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雄    2005年7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