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 年5 月26 日上午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 悦胜利董事长授权董事郑建国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259,448,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6.61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126,412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9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二)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三)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四)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五)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六)200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七)公积金弥补亏损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八)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59,448,8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12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弃权票,无反对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州华巍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开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