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获悉,本公司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741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15%)分别向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1,000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9,600万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其中:质押给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为6741万股,质押期限自2003年10月21日至2005年10月20日止;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为5,000万股,质押期限自2003年10月21日至2004年10月20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原先办理质押冻结的11,741万股股份相应办理了解冻手续。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股25,932.244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5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