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增补调整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林孟启先生、薛建国先生、王贵长先生、钱明杰先生、俞建辉先生和徐莹先生等董事、监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时儆 刘雄
    2007 年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