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在宝鸡国贸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11名,董事周虹文委托董事董启怀代为表决,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魏存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