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4年3 月6日在宝鸡国贸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存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海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份转让给宝商集团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0万股,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4%,每股转让价1元人民币,共计人民币200万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比例为90%,宝商集团陕西辰济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比例为10%。
    二、同意本公司与宝鸡饭店托管补充协议议案(托管宝鸡饭店公告见2003年5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托管期间由宝鸡饭店每年付给本公司托管费120万元;
    2、托管期间宝鸡饭店的经营成果归宝鸡饭店所有。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