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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7日下午1:00在宝鸡国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77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魏存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 ,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公司《2002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779800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通过公司《2002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四、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21,886,146.07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2,088,473.29元,提取 5%的法定公益金,计1,044,236.6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753,436.14 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99,958,241.8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711,677.98 元。
    鉴于近几年来,公司所处的商贸行业竞争加剧,全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较快,公司自2002年以来,正在进行经营业务调整和转型,改变商贸传统经营模式,同时投资医药领域,2003年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另外,公司上市以来通过送红股和转增股本,总股本已经成倍扩张,导致利润摊薄较快,因此为了公司的长足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董事会提议2002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五、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来给公司提供了及时、准确的财务审计服务,决定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报酬事宜。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六、通过关于托管宝鸡饭店的议案;
    为了扩大公司连锁超市的经营规模,实施优势互补,把公司做大做强,根据宝鸡市政府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经过与宝鸡饭店友好协商,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对宝鸡饭店先行实施托管,待条件成熟时再实施收购兼并。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七、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增补王炳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证监会未提出异议。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八、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主任为魏存功,委员为蔺茂、魏继科、宋宝林、韩宗强、云献科、强力;
    2、审计委员会:主任为武晓玲,委员为强力、李锡华;
    3、提名委员会:主任为强力,委员为武晓玲、魏存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为强力,委员为武晓玲、蔺茂。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九、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票37798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