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25日在宝鸡国贸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董事周虹文委托董事董启怀表决,董事韩宗强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存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1,886,146.07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2,088,473.29 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1,044,236.6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53,436.14 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99,958,241.84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8,711,677.98 元。
    鉴于近几年来,公司所处的商贸行业竞争加剧,全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较快,公司自2002年以来,正在进行经营业务调整和转型,改变商贸传统经营模式,同时投资医药领域,2003年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另外,公司上市以来通过送红股和转增股本,总股本已经成倍扩张,导致利润摊薄较快,因此为了公司的长足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董事会提议2002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
    六、决定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和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