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9月7日接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知,已于2006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海航集团受让宝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32.7811万股国家股(占宝商集团总股本的10.05%)、宝鸡卷烟厂1654.4150万股一般法人股(占宝商集团总股本的8.58%)、宝鸡市大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00.6003万股一般法人股(占宝商集团总股本的3.64%)已于2006年9月7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后,海航集团持有本公司4284.79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7%。
    至此,本次国家股、一般法人股股权转让已全部结束。
    相关的股权转让情况详见2006年7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