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证监发字〔1997〕275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76号文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数:社会公众股(A股)3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溢价发行价格每股7.74元人民币。
    三、发行方式: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每股发行费0.10元人民币。
    四、原内部职工股待本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
    五、上市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有关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和《发行公告》将于近期刊登。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