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二○○四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董良先生提名,聘任都沁军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为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都沁军,男,1961年10月出生,学士,工程师。曾任原太原砂轮厂技术科副科长、销售科科长、总工程师,本公司生产计划部经理,太原刚玉冶炼特耐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代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