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接控股股东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其控制人(股权持有人)太原市财政局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及《托管协议》的要求,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已将首批转让款5000万元汇入共管帐户。目前,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做出调整,托管工作正步入实质性阶段。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做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