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30日上午在太原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 股东大会,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人, 他们所代表的股份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创立大会有效召开的有关规定。经大会 审议,以投票选举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委会关于公司筹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同意创立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
    五、选举程明远、张洪恩、张晓东、王俊才、高秀山、张保林、陈姜兵、李月 英、梁长荣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六、选举卫如珊、安香林、郭月仙为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七、审议通过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上市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