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2007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会议提出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周政先生的辞呈,我们同意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根据方中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聘任方中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聘任方中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方中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蒋岳祥 张红英 王宝英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