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太原刚玉
    股票代码:00079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168号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168号
    邮政编码:030012
    声 明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在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股份增加因法院司法裁定引起,自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刚玉集团/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刚玉/上市公司: 指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控股: 指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院裁定书/裁定书: 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
    晋执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168号
    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柒拾陆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文辉
    营业执照注册号:1401001301227
    组织机构代码:70101736-6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棕刚玉块砂、磨料磨具、机械设备、液压升降台、防火门、铸铁件、矿用铰车、金刚砂布、水砂纸、布轮、砂带、自动化立体仓库、耐火材料、建材、起重运输设备、煤矿洗选设备、机械非标件的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压力容器、塑料制品、电子电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仪器仪表的进出口业务,服装制作,餐饮、住宿服务。
    经营期限:1997年11月6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晋国税字140111701017366号,并地税直五字140106701017366号
    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刚玉集团70%股权)、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刚玉集团30%股权)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168号
    邮政编码:030012
    联系电话:0351-4935152
    二、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任职 或地区居留权 王文辉 男 中国 山西省太原 无 董事长 杨夷平 男 中国 浙江省东阳 无 董事 曾 鸣 男 中国 浙江省东阳 无 董事 陈建平 男 中国 浙江省东阳 无 董事 陈立毅 男 中国 山西省太原 无 董事、总经理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刚玉集团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以本公司持有太原刚玉股份抵偿对横店控股所欠债务的结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所持太原刚玉股份的意向。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公司无力偿还对横店控股的到期债务,执行法院裁定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因本公司对横店控股的欠款未能按期偿还,横店控股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所欠款项。本公司与横店控股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于2006年12月25日达成调解协议,本公司愿以持有太原刚玉7700万股限售流通股作价13090万元抵偿对横店控股的相应债务,并于2007年1月5日前将相应股权过户到横店控股名下。
    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晋立民初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17日下发(2007)晋执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持有太原刚玉7700万股股份作价13090万元交付给横店控股抵偿相应债务。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收到法院裁定书,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上述7700万股太原刚玉的股份过户到横店控股名下后,本公司持有太原刚玉的限售流通股减少7700万股,持有太原刚玉的限售流通股还剩7,894,734股,占太原刚玉总股本的2.85%。
    第五节 前六个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太原刚玉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其它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及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辉
    签署日期:2007年1月2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晋执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
    (本页无正文)
    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辉
    签署日期:2007年1月25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太原市郝庄正街62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太原刚玉 000795 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 太原市并州北路168号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司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84894734 持股比例: 30.67%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7894734 变动比例: 2.85%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文辉
    日期:200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