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9日上午在刚玉宾馆 六楼会议中心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股份16244326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8.6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6244326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通过了《二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6244326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通过了《二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6244326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通过了《二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16244326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通过了《二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577.06 万 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59.00万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29.50万元, 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8456.77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45.33万元。 鉴于公司多条 技改项目投入生产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公司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以16244326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通过了《关于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 》。
    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刘治海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