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2月20日收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6]54号文《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76,800,000股,其中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38,928,749股,占总股本的14.06%,该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