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7月18日上午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7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另2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代行使表决权,1名董事因出差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德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02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49,017,501.16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74,334,503.6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3,352,004.77元,减去已分配的2001年度现金股利29,141,151.30元,未分配利润为194,210,853.47元。由于公司在建工程、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了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本年度结束后分配。
    3、审议并通过《关于符洪先生请求辞去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同意符洪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的请求。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