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8月9日上午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 厦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1名监事授权其他监事代行使表决权。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八项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4、 通过对2001年度上半年公司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情况进行监察, 监事会认 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 工作,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犯公司股东权 益的行为。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