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8月29日,本公司与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闻”)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向新华闻出售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徽杭高速公司”)60.00%股权,交易价格为68,029.08万元。2006年8月30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出售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0.00%股权的公告”。该项交易已经公司2006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06年9月20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已完成该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新华闻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新华闻应于转让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十个工作日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闻仅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0.00万元,尚有58,029.08万元未支付。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和海南证监局就此逾期付款事项分别发出了监管关注函,要求新华闻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控股”)说明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2007年5月28日,本公司分别收到了新华闻和华闻控股出具的“关于支付徽杭高速公路股权转让款的回函”,分别说明了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一、逾期付款的原因
    因新华闻和华闻控股2006年开始对相关资产和业务进行了大规模的整合,相关资金往来较多,造成2006年下半年资金周转较困难,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007年上半年,华闻控股又面临公司股权重组事项,有关资金的支付受到了重组进展的制约。由于目前华闻控股重组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影响了剩余的5.8亿元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二、相关付款安排
    (一)华闻控股已经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在其转让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商传媒)31.25%股权时所获得的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支付新华闻欠付本公司的徽杭高速公司60%股权转让款。
    (二)2007年上半年,新华闻和华闻控股部分资产和业务已经完成整合,并梳理了相关资金往来,预计近期华闻控股部分重组工作完成后将可以对外支付大额资金。为此,新华闻和华闻控股分别承诺:
    1、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新华闻向本公司支付2亿元徽杭高速公司股权转让款。
    2、在本公司公布2007年中期报告之前,新华闻向本公司支付徽杭高速公司股权转让款的剩余款项。
    目前上述徽杭高速公司股权中的27%股权已经用于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行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剩余的33%股权也质押给本公司。针对新华闻和华闻控股所做出的上述付款安排和承诺,本公司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尽快完成购买华商传媒31.25%股权的各项审批工作。目前本公司购买华商传媒31.25%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申报材料已经上报中国证监会。本次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及时督促新华闻和华闻控股严格按照上述付款安排和承诺向本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