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的情况;
    2、本次会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2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温子健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583,792,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92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下列议案,并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79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50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三)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79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79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并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了公司战略重组需要,结合公司购买传媒业务资产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公积金情况,同意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购买传媒业务资产并滚存到以后年度分配。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79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0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48万元(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792,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同意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2、授权董事会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等相关事宜,包括一次或分次发行及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等,以及具体办理相关手续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等。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715,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7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2.4万元调为4.8万元,董事、监事津贴由每人每年1.2万元调为2.4万元,并由税后标准改为税前标准。据此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相应条款。修订后的《董事、监事薪酬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583,016,6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776,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诲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