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的情况;
    2、本次会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温子健先生委托副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601,953,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570%。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601,953,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诲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