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的《海南民 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 会的公告》中,“以上第3、7、8、12、15项议案尚须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应为“以上第3、7、11、14项议案尚须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更正。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