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 年1 月23 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 年2 月27 日实施。实施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闻”)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98,919,9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6250%。根据《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上海新华闻为了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仍能维持对本公司的控股地位,计划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除直接增持部分本公司流通股之外,同时委托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及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增持部分本公司流通股,使合并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持股比例即22.90%,但不超过51.00%。该三家信托公司将成为上海新华闻的一致行动人,其中中泰信托、国元信托为上海新华闻的关联方。依据有关规定,上海新华闻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本公司流通股可以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自前次增持公告之后截至2006 年4 月26 日止,上海新华闻直接增持了本公司流通股876,500 股,委托中信信托增持7,325,951 股,委托国元信托增持775,000 股,合并共增持8,977,4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600%。为此,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 月26 日止的两个月内,上海新华闻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合并增持本公司流通股353,437,23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9855%。其中:上海新华闻直接增持18,701,314 股,委托中信信托增持144,718,066 股,委托国元信托增持117,433,101 股,委托中泰信托增持72,584,755 股。
    截至2006 年4 月26 日止,上海新华闻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上海新华闻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552,357,1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6105%。其中:上海新华闻持有217,621,218 股,占总股本的16.0000%;中信信托持有144,718,066 股,占总股本的10.6400%;国元信托持有117,433,101股,占总股本的8.6339%;中泰信托持有72,584,755 股,占总股本的5.3366%。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上海新华闻及上述一致行动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在上述六个月内出售,则全部所得归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