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2006)专审字017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我所作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股份”)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就燃气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说明。
    一、我们注意到,燃气股份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2、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海南洋浦民享工贸有限公司本期已注销。
    本专项意见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秉心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春元
    2006 年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