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8日以专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4月21日上午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7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另1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朱德华、汪方怀、符洪、侯来旺、刘好民和独立董事尹伯成、储一昀、瞿强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王政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汪方怀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2005年2月2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5年3月21日实施。依据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对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1、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0,132,576元。"
    2、第二十条第一句话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历年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60,132,576股。"
    第二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2005年3月,公司实施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1股转增9股,总股份数增至1,360,132,576股。"
    3、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2005年3月21日
股份类别 股本总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发起人股份 107,669,704 7.92 定向法人股 409,687,928 30.12 社会公众股 842,774,944 61.96 总股本 1,360,132,576 100.0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