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1月8日上午在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7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另4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代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德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因审计人员变动大、时间要求紧等原因,本公司与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200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时间以及收费标准等问题难以协商一致;为确保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的按期披露,经双方商定,公司决定解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8万元(不含差旅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将报下一次股东大会追认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尹伯成、储一昀均委托独立董事瞿强代表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瞿强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表示赞成。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