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20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3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现将有关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2年度末总股本291,411,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2002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17日
    除息日:2003年7月18日
    三、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2003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1、本次公众股股息将于2003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股、法人股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2、咨询部门: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人:金日 邱小妹
    4、咨询电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5、传真电话:0898—66254650 66255636
    6、邮政编码:570208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